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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能
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,组织拟定学校档案工作规划,制定、完善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;

二、负责监督、检查并指导学校各单位(部门)作好本单位形成的各类档案的收集、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;

三、负责接收各单位归档的党群、行政、教学、科研、基建、出版、会计、声像、照片等各类档案材料;

四、负责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进行整理、编目、著录、排架、保管;

五、负责学校档案的开放与利用工作,提供各类馆藏档案为全校各项工作服务,为社会服务,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;

六、负责兼职档案员的队伍建设;

七、负责对全校专(兼)职档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,组织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,努力提高档案人员的素质和档案工作水平;

八、保守党和国家的档案机密,采用各种方法和手段确保档案的安全,维护档案的完整性、准确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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